ICTI驗廠是指歐美采購商委托國際第三方公正機構(如:SGS、UL等)對自己的供應商進行ICTI審核和認證。評級分為三級:A級、B級、C級,主要內容包括:童工、工資、工時、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安全防護、員工訪談等。
之前給大家分享了關于新版ICTI審核清單強迫勞工與囚工關于政策和培訓方面要求那么究竟如何正確的執行呢?新版審核清單上面有明確的要求:
Q:員工是否免受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
A:1、員工不應在受任何形式的施壓、脅迫或者威脅的狀態下被迫接受工作和/或維持雇傭關系。
2、強迫勞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a、使員工負債(財務或抵押)、受到其他形式的束縛或受契約約束;
b、員工遭受身體暴力;
c、員工本人或家人受到威脅;或
d、員工受到恐嚇或被扣留。
3、員工如決定解除合同,在離開工廠時不應受到阻撓。
Q:是否禁止扣留或沒收員工的物品?
A:1、員工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護照、金錢、手機和個人貴重物品。
Q:是否禁止故意將員工扣留在特定區域內?
A:1、員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出現在工作崗位上,但其行動自由不應受到限制(例如員工不應被鎖在車間內)。
Q:是否禁止不合理的宵禁?
A:1、可以接受在緊急情況時由當地政府指示下進行的宵禁。
2、工廠可采取安全措施以保障住宿員工的安全,例如在某個時段后實行住宿人員登記和身份驗證。
3、出于對住宿人員的安全考慮,工廠可以實行合理的宵禁,但員工必須能夠在宵禁時間內自由離開和返回宿舍。
Q:員工是否可以自由辭職?
A:1、合理的辭職通知時間以支付工資的間隔時間為準。例如,如果工廠每30天支付員工工資,那么30天就是任何一方提出通知的合理時間。
2、工廠不應以扣押工資或福利待遇的方式挽留員工。
3、員工必須得到全額工作報酬支付,以及直到合同終止日累計的假期和福利。
Q:員工知否知曉自愿加班程序及其所擁有的相關權利?
A:1、工廠在招聘過程中須告知員工有權選擇是否加班。
2、自愿加班程序中應明確說明員工有權選擇是否加班。
Q:是否禁止強迫加班?
A:1、加班工作必須為自愿。
2、如果員工不希望加班,則無需尋求同意或批準。
3、員工可通知工廠關于選擇不加班的決定,無需尋求同意或批準。
4、與直屬主管口頭確認是通知不加班的一種可接受方式。
Q:是否禁止使用囚工?
A:1、使用囚工包括但不限于:
a、在工廠內使用囚工開展生產工作;
b、分包給監獄或使用囚工的工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