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召開的省政府常委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省政府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對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一、從2018年7月1日起,對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二、各級以上市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