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回收原料的成品或半成品應被標識為“GRS”產品。這些產品應根據含有“消費前廢料(Pre-consumer)和消費后廢料(Post-consumer)”的數量來定級,此含量最低不少于5%。另外,產品說明需注明消費前和消費后廢料的比例。
全球回收標準認證GRS的標簽設立3個等級,根據每種產品的回收纖維含量,GRS標準分為銅標、銀標及金標。回收纖維含量最高的是金標,要求產品含有95%~100%的回收材料;銀標要求產品含有70%~95%的回收材料;銅標產品回收材料的含量不低于30%。GRS標準要求所有獲得GRS認證的產品標簽都必須注明含有回收材料的百分比,方可吊掛上相應的金、銀、銅的GRS標簽。
GRS的金、銀、銅標簽
要獲得全球回收GRS認證,產品至少有5%(體積或質量)的原材料必須是由回收纖維組成,并且是100%無污染的。回收纖維還應清楚注明消費前廢料或消費后廢料,以及消費前與消費后二者在回收纖維中所占比例。荷蘭管制聯盟在GRS1.0版中要求,獲得GRS再生纖維標簽認證的產品,標簽內容和LOGO見圖3。2011年1月,紡織服裝全球回收標準,轉讓給美國紡織交易所后,在GRS2.0版規定至少含有5%回收纖維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經認定后方可使用GRS標簽(見圖2)。在GRS3.0版中規定至少含有20%回收纖維的半成品或成品,經過認定后方可使用GRS標簽,除需標注回收纖維的含量還需標注獲得認證許可的認證機構的名稱,標簽內容和LOGO見圖3。在認證有效期內的產品,仍可使用原標簽。
要獲得GRS認證,產品至少有5%(體積或質量)的原材料必須是由回收纖維組成,并且是100%無污染的。回收纖維還應清楚注明消費前廢料或消費后廢料,以及消費前與消費后二者在回收纖維中所占比例。荷蘭管制聯盟在GRS1.0版中要求,獲得GRS再生纖維標簽認證的產品,標簽內容和LOGO見圖3。2011年1月,紡織服裝全球回收標準,轉讓給美國紡織交易所后,在GRS2.0版規定至少含有5%回收纖維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經認定后方可使用GRS標簽(見圖2)。在GRS3.0版中規定至少含有20%回收纖維的半成品或成品,經過認定后方可使用GRS標簽,除需標注回收纖維的含量還需標注獲得認證許可的認證機構的名稱,在認證有效期內的產品,仍可使用原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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