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產Levi Strauss & Co.(利惠公司)Levi’s Dockers 和Levi Strauss Signature 產品的工廠中執行《合伙人守則》。利惠鑒于工廠、被許可人、監控人、非政府組織、《合伙人守則》評估人、制造和操作人員、同行及其他人員要求我們對《合伙人守則》的標準、期望值、違約糾正方法進行更具體的指導,故利惠公司制定了本《商務合伙人約定條款指南》。
Levis李維斯驗廠招聘管理程序如下:
1.0目的:
1.1確保應聘人員合理的參加考核。
1.2確保應聘人員不被歧視和威脅、強迫。1.3確保招聘人員皆年滿十六周歲
1.4確保應聘人員接受新員工的入廠培訓和考核。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招聘員工。
3.0定義:
3.1. 童工:指年齡未滿16周歲的勞動者。
3.2. 青少年工:指年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勞動者
4.0職責:
4.1.行政部主管:負責招工申請的審批
4.2.人事:負責招聘和對入聘員工進行入廠的培訓和考核。
5.0程序:
5.1招聘申請、批準及準備:
5.1.1.由部門主管按生產情況的實際情況需要填寫招工申請表,說明用工人數、用工日期。
5.1.2.部門主管填好申請表后,交行政部審批。
5.1.3.經批準后,由人事按照申請表的內容進行招聘廣告的登報、張貼和組織招聘。
5.2.招聘廣告中不可帶有性別、宗教、年齡等歧視字眼。
5.3.招聘事項:
5.3.1行政部須對應聘人員進行嚴格的檢查,即:身份證、健康證(限青少年工)要齊全、有效,暫未領取身份證或身份證遺失的,應持有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準的十六周歲以上證明。核對相片確認無偽后才能登記入廠。
5.3.2禁止聘用童工和囚工
5.3.3人事在面試員工時,應注意識別童工:
5.3.3.1真人與身份證是否一致
5.3.3.2.應聘人員即時回答出生年月
5.3.3.3通過了解文化程度估計年齡
5.3.4. 應聘人員一律應填寫本廠制定的《入職申請表》,行政部/人事核對填寫內容是否與應聘人員相關證件相符,如符合方可接收試用。
5.3.5.招聘職員及主管級以上人員,由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領導直接面試或考核決定,合格后交廠長裁定
5.3.6招工完畢后,由行政部/人事在招工申請表上填寫實招人數。
5.3.7.不得以任何手段、方法收取押金、保證金或扣押身份證和其它法定證明文件。
5.3.8.如有招聘青少年工時,則每季度要到當地勞動部門做好登記。
5.4.行政部/人事對新入廠員工的記錄和資料進行存檔
6.0相關文件:
童工和青少年工管理程序
7.0相關記錄:《入職申請表》
Levis李維斯驗廠招聘也是有要求的,一不小心招聘就違法了客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