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A審核驗廠中的“五新”具體內容有哪些,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所有員工在進行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以下簡稱“五新”)
作業時,能夠充分辨識其危害及影響,從而避免在作業中造成人員傷害及事故,或對環境造成污染與影響,以實現職業健康安全“零災害、零事故”之最終目標。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的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三、權責單位:
3.1.EHS委員會負責本制度之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3.2.公司最高權力主管負責本制度之修改、執行、廢止之核準。
四、評估程序與方法:
4.1. 由安全主任及EHS委員會等相關人員負責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
危害風險評估;
4.1.1安全主任及EHS委員會等相關人員應向采購、品管及生產等相關人員咨詢專業意見,安全主任擔任評估主要責任人。
4.1.2.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識和危險評價的主要人員應接受過專業培訓。
4.1.3.“五新”危害風險評估成員應對公司所有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進行危害性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充分辨識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發生的途徑及其變化的規律。
4.2.危險源分類
4.2.1.各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及能源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必須采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危險源。
4.2.2.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4.2.2.1. 人的失誤:人的失誤是指人的行為結果偏離了被要求的標準,即沒有完成規定功能的現象。人的不安全行為也屬于人的失誤。人的失誤會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系統故障,使屏蔽破壞或失效,從而導致事故發生。
4.2.2.2. 物的故障:物的故障是指機械設備、裝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的功能的現象。
4.2.2.3. 環境因素:即生產作業環境中的溫度、濕度、噪聲、振動、照明或通風換氣等方面的問題,會促使人的失誤或物的故障發生。
4.2.2.4.從廣義的角度對危險源進行分類還可分為:機械類、電氣類、輻射類、物質類、火災與爆炸類等。
4.3.危險源辨識:
辨識與各項工作活動有關的所有危險源,考慮誰會受到傷害以及如何受到傷害。進行危害辨識時,可使用以下種或幾種方法的組合:
A詢問與交流;
B現場觀察;
C查閱有關記錄;
D獲取外部信息;
E工作任務分析;
F安全檢查表(SCL);
G企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H專業性評估;
4.4.在進行危險源辨識時的評估要素:
a.在平地上滑倒(跌倒或拌倒);
b.人員、物體從高處墜落;
c.工具、材料等從高處墜落;
d.操作空間不足;
e.與工具、材料等的手提/搬運有關的危險源;
f.與裝配、試車、操作、維護、改型、修理和拆卸有關的裝置、機械的危險源;
g.車輛危險源,包括廠內叉車運輸和外廠貨車運輸;
h.火災和爆炸;
i.對員工的暴力行為;
j.可吸入的有害物質;
k.可傷害眼睛的物質或試劑;
l.可通過皮膚接觸和吸收而造成傷害的物質;
m.可通過攝入(如通過口腔進入體內)造成傷害的物質;
n.有害能量(如電、輻射、噪聲、振動);
o.由于經常性的重復動作而造成的與工作有關的上肢損傷;
p.不適當的熱環境,如過熱;
q.照明度;
r.易滑、不平坦的場地或地面;
s.不適當的樓梯護欄或手欄;
t.合同方人員的活動。
4.5.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策劃
4.5.1.在假定計劃的或現有控制措施適當的情況下,對與各項危險源有關的風險做出主觀評價。評價人員還應考慮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一旦失敗所造成的后果。
4.5.2. 風險評價的基本內容:
A生產過程中的危害風險評價;
B職業健康、消防安全、環境類危害的風險評價;
C管理類不安全因素的風險評價;
D其他類別的風險評價。
4.5.3.在進行危害風險評估時的評估因素:
①工作活動;
②危險源;
③現行控制措施;
④暴露于風險中的人員;
⑤傷害的可能性;
⑥傷害的嚴重程度;
⑦風險水平;
⑧根據評價結果而需采取的行動;
⑨管理細節等。
4.5.4. 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下列因素:
①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險源或風險,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險品;
②如果不可能消除,應努力降低風險,如使用低壓電器;
③可能情況下,使工作適合于人,如考慮人的精神和體能等因素;
④利用技術進步,改善控制措施;
⑤保護每個工作人員的措施;
⑥將技術管理與程序控制結合起來;
⑦引入計劃的諸如機械安全防護裝置的維護需求;
⑧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慮過后,作為最終手段,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⑨應急方案的需求;
⑩預防性測定指標對于監視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計劃要求十分必要。
五、危害風險評估表
5.1.危害風險評估表分為低度危害風險類、中度危害風險類和高度危害風險類三大類,具體如下:
5.1.1.低度危害風險類物質;低度危害風險類設備;低度危害風險類生產場所;
5.1.2.中度危害風險類物質;中度危害風險類設備;中度危害風險類生產場所;
5.1.3.高度危害風險類物質;高度危害風險類設備;高度危害風險類生產場所。
5.2.具體評估內容詳見《危害風險評估表》。
六、“五新”培訓
6.1.所有的員工在涉及“五新”作業上崗前,均應接受“五新”安全操作培訓。作業人員應充分了解“五新”的危害性,及辨識其危險源,知道在危險或危害出現時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6.2. “五新”安全操作培訓由安全主任組織專人進行現場培訓或專門的培訓,并對培訓結果予以確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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