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驗廠要求供應商必須確保代表BSCI成員直到最后生產階段的生產過程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BSCI《行為守則》。并由終端客戶BSCI會員進行授權后才可以進行驗廠,主要從公司證件數據、管理模式、員工福利以及作業場所、生產設施、消防設備、生活設施、環境衛生、廠房建設、飲食娛樂等各方面進行社會責任的審核,結果會以報告形式上傳到BSCI官網。
BSCI官方規定,復審主要看上次審核有問題的部分。BSCI復審分為四種:敏感項復審,0分復審,1分復審(LIDL)和年審。此四種復審都不會與工廠進行預約,而是采取突然襲擊的方式進行(當然在BSCI審核標準內有時間規定,但是不告知工廠)。但是各公證行在執行復審的時候,會把所有部分重新看一遍,特別是初審和復審公證行不是同一家的情況下,更是采取嚴格的全審程序。
對于公證行來說,如果復審只看上次的問題,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有的復審在初審后幾個月甚至接近一年的時間。如果被BSCI官方抽查審核,或者工廠在上次審核無缺陷的地方產生了新的問題,復審沒有全覆蓋的話就存在很大風險。值得一提的是,雖然BSCI對復審給出了相應的標準。但是由于其成員已經達到612家大型零售商(他們都為FTA的成員),多數成員執行的標準都比BSCI官方標準要嚴格。因此在復審安排和執行標準上有的成員有更加嚴格的要求。并且BSCI標準明確表示不指定哪一方承擔復審的費用,由其成員與中間商或生產商談判解決。
總的來說,由于公證行的執行因素,各公證行存在競爭,如果某家公證行總是在復審的時候綠燈放行,則很可能被BSCI視為“放水”,一旦BSCI強力監督稽核,則公證行風險更大。
以后BSCI會采取統一接受申請,然后分派審核任務給公證行的方式,一些表現“客觀”的公證行自然可得到更多的審核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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