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驗廠要求供應商必須確保代表BSCI成員直到最后生產階段的生產過程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BSCI《行為守則》。并由終端客戶BSCI會員進行授權后才可以進行驗廠,主要從公司證件數據、管理模式、員工福利以及作業場所、生產設施、消防設備、生活設施、環境衛生、廠房建設、飲食娛樂等各方面進行社會責任的審核,結果會以報告形式上傳到BSCI官網。
BSCI承諾公式2010版
新的BSCI行為守則明確規定了BSCI參與者對遵循BSCI行為守則原則的承諾及其對商業伙伴的期望。
承諾公式允許BSCI參與者確立目標,并明示其對改善供應鏈工作條件所做出的努力的明顯成效。
為了符合承諾公式要求,2014年新風險國家分類將替代2011年風險國家清單。
重要提示:公布新承諾公式以融入新行為守則的目的。下列承諾公式在2015年5月1日前仍有效。此后,新公式將生效。
1. 使用BSCI工業方法
BSCI 參與公司在風險國內選擇為其提供三分之二訂單量(件數或價值)的三分之二生產商加入BSCI過程。
加入倡議后的3.5年內,風險國內的三分之一生產商的審核或復審結果必須為“良好”或“需要改進”;或者審核評級為“良好”或“需要改進”的生產商須提供三分之一購買量(件數或價值)。
l 加入倡議后的5.5年內,風險國內的三分之二生產商的審核或復審結果必須為“良好”或“需要改進”;或者審核評級為“良好”或“需要改進”的生產商須提供三分之二購買量(件數或價值)。
上述情況適合軟貨生產商以及硬貨生產商,包括加工食品。
2. 使用BSCI初級生產方法
尋求主要產品(如下所述)的BSCI參與者應在改善過程中涵蓋10%購買量或者風險國家中的15個主要生產供應商,并在參與和使用BSCI主要產品方法后的3.5年內進行審核(初次審核)。
主要產品定義:
所有項目均通過BSCI主要生產方法進行審核:
新鮮水果和蔬菜,包括其制品、新鮮草藥、葡萄酒(直接來自酒莊)、花卉和觀賞植物、堅果(直接來自農場)、水產養殖和漁業(直接來自農場)。
除BSCI參與者首選的主要生產方法外,所有項目均應通過BSCI行業方法進行審核。
“任何涉及添加和/或加工原料的產品、干香草或香料、混合酒、可可、咖啡、茶、谷物、糖或冷凍水果或蔬菜罐頭、果汁、肉、魚、海鮮和乳制品。”
第五部分:附件 11 BSCI承諾公式2010版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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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結果導向承諾:存貨盤點
分別加入BSCI3.5 - 5.5年后,通過BSCI平臺進行存貨盤點以評估BSCI參與者是否已履行有關生產商數量和審核結果的承諾公式。
這是衡量BSCI全球影響的重要因素之一。
未達標:未能達標的BSCI參與者應及時向BSCI秘書處清楚說明以進行信息分析,從而識別出改進區域和額外支持。
4. 其他承諾公式認可的體系
經BSCI認可的社會責任計劃內的生產商被視為符合參與者承諾公式要求,因此,這并非在BSCI計劃內進行審核。
目前,經有效SA8000認證的生產商已被認定為具有承諾公式的良好審核結果的生產商。經有效雨林聯盟認證(SAN)的生產商則被認定為具有承諾公式審核結果:需要改進的生產商。
此外,BSCI 可部分地認可其他方案,這將有助于縮短BSCI審核的時間(如GLOBALGAP 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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