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驗廠要求供應商必須確保代表BSCI成員直到最后生產階段的生產過程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BSCI《行為守則》。并由終端客戶BSCI會員進行授權后才可以進行驗廠,主要從公司證件數據、管理模式、員工福利以及作業場所、生產設施、消防設備、生活設施、環境衛生、廠房建設、飲食娛樂等各方面進行社會責任的審核,結果會以報告形式上傳到BSCI官網。
BSCI驗廠要求我強迫勞工:
1.被審核方(生產商)進行盡職調查以防參與到任何形式的抵債性勞動
2.經理應了解程序,尤其是主管和人力資源負責人,被審核方(生產商)采取必要的措施理解哪些情況是抵債性勞動,并且哪些雇傭或訂
3.立合約規范會引起風險
4.工人要持有有效的工作證
5.工人訂立合約規范不包括任何構成強迫勞動的潛在風險或實際風險
例如:未經工人同意工作
故意殘忍對待
強迫(如債奴、限制自由活動、暴力、威脅或恐嚇)
6.被審核方(生產商)不要求扣押工人的私人證件
7.被審核方(生產商)未非法扣除工資或福利
8.工人不以任何奴役和勞役形式工作(如僅協商簽證、住房和工作來交換培訓和教育)
9.工人向雇主發出合理通知后有權辭職和自由終止雇傭關系
10.工人可在工作后離開生產經營場所
11.若被審核方(生產商)有(武裝或非武裝)安保人員,這確保他們不會扣留勞動人員
12.工人可自由離開生產車間和/或住房,無需獲得批準。
13.如有必要,工人可選擇在雇主提供的住房外的其他地方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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