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驗廠要求供應商必須確保代表BSCI成員直到最后生產階段的生產過程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BSCI《行為守則》。并由終端客戶BSCI會員進行授權后才可以進行驗廠,主要從公司證件數據、管理模式、員工福利以及作業場所、生產設施、消防設備、生活設施、環境衛生、廠房建設、飲食娛樂等各方面進行社會責任的審核,結果會以報告形式上傳到BSCI官網。
有效性:為了核實被審核方(生產商)為避免或消除歧視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審核員至少須評估:
1. BSCI驗廠中在下列情況時,被審核方(生產商)不會使用被視為歧視的論據:
■ 聘用
■ 在工作場所(車間)或在部分日常的工作活動
■ 解雇
■ 晉升或提供培訓機會
■ 給予社會福利
2. 被審核方(生產商)要特別注意,以避免歧視弱勢群體,如殘疾工人、孕婦或外來工。
3. 被審核方(生產商)按照下列步驟消除歧視:
■ 內部評估:對最經常出現的歧視依據以及可出現歧視的最常見活動做出內部評估(例如聘用過程)
■ 根本原因分析:識別出歧視行為的根本原因
■ 政策:草擬和強制執行政策以防止出現該類行為,并保持改進
? BSCI驗廠被審核方(生產商)不以健康條件為由而歧視:
■ 例如,醫療檢測、處女檢查,避孕或同等檢查不得作為招聘要求或者是獲得雇用;晉升;培訓或者任何其他社會福利的先決條件。
■ 即使國家法律以公眾健康為理由,要求進行HIV或其他醫療檢查,但這些檢查結果不得用于歧視,反而應采取額外保護措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