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TI驗廠是指歐美采購商委托國際第三方公正機構(如:SGS、UL等)對自己的供應商進行ICTI審核和認證。評級分為三級:A級、B級、C級,主要內容包括:童工、工資、工時、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安全防護、員工訪談等。

強迫勞工與囚工是ICTI認證中最為常見的考核項目,雖然99%的工廠一定不會出現此類問題,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嘛,而且很多新加入ICTI認證的工廠朋友可能對這個標準并不是很了解,今天給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強迫勞工與囚工政策要求和培訓方面的知識點
Q:工廠是否制定了關于強迫勞工和囚工的書面政策文件,且該政策符合IETP的要求?
A:
1、該政策需:
a、注明日期;
b、涵蓋工廠直接聘用的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
c、涵蓋工廠和分包機構;
d、指定合格人員負責溝通、部署及監督政策的實施情況。
Q:政策內容是否供全體員工查閱并已有效傳達給全體員工?
A:1、政策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強迫勞動的范圍及以不同形式出現的強迫勞動行為。
2、須至少在員工入職培訓時向其溝通傳達該政策。
3、其他可以接受的溝通傳達方式包括員工手冊、員工合同或張貼于工廠內的公告欄,并且必須以員工能理解的當地法定
語言進行溝通傳達。
4、即使工廠沒有制定書面政策,仍應向員工傳達政策內容(即強迫勞動的范圍和以不同形式出現的強迫勞動行為,及禁
止使用囚工)。
5、審核員必須核實該政策的內容已傳達給所有員工(例如通過入職培訓記錄)。
6、政策如需任何變更,應事先通知員工。
7、應向員工提供咨詢支持,員工亦應清楚有需要時可以從何處獲取協助(如人力資源部或相關員工服務部)。
Q:負責招聘的員工是否接受過培訓且保存其培訓記錄?
A:1、指定的員工必須接受培訓,以落實禁止強迫勞工和使用囚工的政策及相關的操作管理。
2、工廠必須保留所有員工的招聘文件,以確認員工是自愿受雇。
注:
1、負責招聘及其他人事職責的員工必須接受過適當的培訓,以達到以下要求:
a、保證所有員工均是自愿受聘;和
b、能夠溝通、執行并實施有關政策及行動,以有效地禁止非自愿或強迫勞工;
2、培訓內容和記錄必須妥善保存;
3、須對招聘文件進行核實,作為自愿受聘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