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MARK(普利馬克)驗廠準備注意事項(一)
一、工資工時
1.可接受的考勤記錄:
① IC卡刷卡考勤記錄。
②打卡鐘打卡考勤記錄,但需要員工每月在工卡上簽名確認。
③手工考勤記錄,但需要準確記錄員工的上下班(包括加班)的時間,并由員工每天簽名確認。
2.準備工卡時注意:
①不能有連續7天上班記錄。
②把上班的總天數,平時加班的總時數,休息日加班的總時數清楚寫在工卡上,方便算工資和檢查。
③若沒有向勞動局申請延長加班的批文,則加班時間每月不能超過36小時,若申請加班批文后,每月加班時間可以達到72小時(周一至周五,每天正常上班8小時,加班2小時,周六加班8小時,周日休息)。
④不能有同意的打卡記錄,即不能有某些員工有連續幾天的上下班時間都是一樣的。
3.工資表:
工資表最好是以計時工資為基礎來做,避免以計件工資來算,因為計時工資簡單容易做,而計件工資則復雜麻煩,特別是加班工資不好算。
①工資表按工廠實際情況設計表格,但一定要把正常上班工資與加班工資分列出來。
②工資表內若涉及扣款,則要注意所扣款數是否合理,例如:扣員工住宿費每人每月100元,每個房間8人,則工廠每月每個房間就收員工800元的房租,若同一等級的房間在當地的租金高于800元/月,則工廠的扣款是合理的,若同一等級的房間在當地的租金低于800元,則工廠的扣款就不合理,那么工廠就要減少扣款數至合理。
③工資表上要有員工本人簽名。
④工資表上要有發工資日期。工廠不能壓工人工資超過30天,例如8月30日前應該發完7月份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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