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于1947年由Erling Persson在瑞典的V?ster?s市創立。如今,他們在全世界1,800 多個專賣店銷售服裝與化妝品,H&M驗廠主要驗人權對工資工時,社保,未成年,消防以及政府批文等要求比較嚴格。
款式樣
本文《行為準則》適用于所有供應商及其分包商以及其他與 H&M Hennes& Mauritz AB(已上市,注冊國家:瑞典,企業組織機構代碼:556042-7220)或任何其它由 H&MHennes& Mauritz AB ("H&M") 直接或間接擁有的全資或非全資公司存在業務關系的合作伙伴。
本《行為準則》以英文起草且僅英文版有效。為方便起見,本文件被翻譯成多種語言, 內容如有歧義,應以英文版為準。
H&M 的商業理念是以最優惠的價格提供時尚與品質。質量還意味著我們產品的生產方式必須有利于環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我們對每一個為我們的成功做出貢獻的人都負有責任。因此,我們致力與供應商和業務合作伙伴密切合作,力求使生產 H&M產品的工廠,以及與其他業務伙伴的合作, 長期達到可持續的社會和環境標準。
本 《行為準則》 闡述了我們對供應商及其分包商以及其他業務合作伙伴的要求, 以實現我們對董事會、員工、顧客、股東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的承諾。 H&M的供應商及其他業務合作伙伴有責任向其分包商傳達H&M的《行為準則》及《家庭加工政策》,并確保所有為
H&M生產、加工、包裝、處理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廠商和生產場所都能落實這些政策。
我們制定這些規定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法規和國際公認的標準,如《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適用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1.法律要求
我們的一般規定是, 我們所有的供應商及其他業務合作伙伴在從事一切活動時, 必須遵守經營所在國家的法律。如本準則中的規定與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國家法律發生沖突,應以國家法律為準。在此類情況下,供應商應當在簽署本準則前,立即通知 H&M。
但是, H&M 的規定也可能會超出國家法律的要求。
2.禁止雇用童工
(請參閱國際勞工組織第138號及182號公約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
2.1童工
H&M禁止雇用童工。工廠不得雇用15歲(或某些國家法律規定的14歲)以下或未達到法定就業年齡(如該年齡高于15歲) 的人員。
工廠必須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確保不雇用任何未達到法定就業年齡的人員。
2.2青年工人
工廠必須遵守針對18歲以下人員就業行為的法律規定。
我們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 將未滿18歲的人員定義為兒童。我們認同,每個兒童的權利均應受到保護,兒童不應受到經濟剝削、從事任何危險的、 影響兒童接受教育的、危害兒童身心健康或妨礙兒童精神和社會發展的工作。
以上內容來自創盛驗廠之家:www.kqcqm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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